| 南宫NG·28 |
简介: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改版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,并获取时事政治热点、时政模拟题、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。今天我们注目--时政热点:在技术变革中更佳维护劳动者权利。信息革命带给生产力又一次进步,数字经济、共享经济等新的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不断涌现。
信息技术在推展生产力较慢发展的同时,也引起人们对个人权益维护的忧虑。在劳动法领域,人们忧虑最少的是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,否不会对劳动权、劳动就业、劳动者隐私权等导致侵犯。如何构建信息技术发展与劳动者权利维护的共赢,必须在法律层面展开思维和对此。
常被人们注目的问题是,机器人不会代替人吗?人工智能可以很大补足人的智能,并具备自学能力。现在,机器人早已开始大量应用于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、专业技术领域以及企业和政府管理之中。
人们看见,除了传统体力劳动岗位,银行柜员、金融分析师、会计师、翻译成等智力劳动岗位也受到影响。如果这些工作岗位被大量替代,不会会造成大量劳动人员失业?人工智能不是人的智能,但有可能像人一样学会思维,并在许多方面多达人的智能。当机器人取得人类的思维能力并实际参予劳动过程时,它否也不会沦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?人工智能也给劳动伦理带给新的挑战。
大数据技术让信息搜集显得非常简单快捷,劳动者个人信息更容易被搜集,这否不会导致对劳动者隐私权的侵害有一点注目。近年来互联网平台大量经常出现,依附于平台低收入的劳动者规模快速增长快速增长,网约车司机、店内小哥、闪送员等随处可见。这种新型低收入模式获取了新的劳动机会,减轻了低收入压力。但劳动者与平台之间能否被确认为劳动关系,他们的劳动权、社会保障权如何构建?新的平台低收入人员的劳动权利维护也必须获得法律的注目。
信息时代产生的这些问题必须劳动法做出对此和调整。如果人工智能替代人的劳动这一趋势无法转变,我们不应更加多注目被机器替代的劳动者的权益维护问题。一方面,企业不应严格遵守辞退的法律程序,给劳动者缴纳适当的补偿金,对于无法辞退的员工不应展开必要的工作决定。
另一方面,企业和政府不应强化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,增进职业切换,使劳动者顺利实现再就业。关于人工智能能无法沦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这一问题,不少学者指出机器人虽具备非常智性,但不具备人之心性和灵性,与具备人类智慧的自然人和自然人集合体是无法非常简单等同于的。劳动者的隐私权、个人信息权是人格权的最重要内容,理所当然受到法律维护。用人单位即使为了管理便捷,也不应给与劳动者一定的隐私空间。
用人单位搜集劳动者信息必需基于正当理由,对信息负起保密义务。不应实施知情表示同意原则,对脆弱信息搜集、用于展开严苛容许。
相对于传统劳动关系,网络平台用工形式经常出现不少新的特点。传统劳动关系的确认主要基于从属性辨别,即辨别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否具备人格支配、经济支配和的组织从属关系。
但是在网络平台上,劳动者与平台之间的从属关系显得破面,因而无法用传统从属性标准对其做出具体辨别。对于这些新的变化,可以不拘泥于传统劳动关系确认标准,制订专门规范网络平台用工的法律法规。比如,规定最低工作时间容许、低于小时工资确保、适当安全性保护措施,创建合适网络平台劳动者的集体的组织、社会保险等制度,既增进新的经济、新的业态发展,也最大限度减少侵权行为风险,更佳维护劳动者权益。
本文来源:南宫NG·28-www.xbbww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