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南宫NG·28 |
6月16日,省林业厅公布甘肃省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情况公报:根据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表明,我省荒漠化土地面积1950.20万公顷,与2009年第四期监测结果相比,荒漠化土地总面积减少19.14万公顷。全省荒漠化土地面积总体呈减少趋势,程度呈减轻趋势,土地荒漠化扩展的态势得到了进一步遏制。同时,全省还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177.55万公顷,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.2%。
全省荒漠化土地减少19.14万公顷我省地处西北内陆腹地,严重的土地荒漠化和沙化,破坏了生态环境,加剧了贫困,危害了社会稳定,已经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心腹之患。按照《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省林业厅于2014年3月~2015年10月组织全面开展了甘肃省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工作。公报显示,全省荒漠化土地面积1950.20万公顷,占监测区面积的77.1%,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5.8%。
沙化土地面积1217.02万公顷,占监测区面积的52.6%,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8.6%。全省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177.55万公顷,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.2%。沙化土地面积1217.02万公顷,与2009年第四期监测结果相比,沙化土地总面积减少7.42万公顷。
多因素使我省荒漠化和沙化程度减轻公报指出,我省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减少的原因与监测期内气候变化、防沙治沙工程的持续实施、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增强、各类生态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等关系最为密切。近几年连续实施的三北防护林、退耕还林、退牧还草等一系列工程,以及先后启动实施的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工程、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工程、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等重点治理项目,对沙区生态恢复与建设起到积极作用,也是全省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减少、程度减轻的重要因素之一。监测区(特别是河西地区)由于受西风环流影响,气候正在发生由暖干向暖湿转型,这种转变主要表现在气温有所上升、降水有增加的趋势。资料显示,甘肃省2010年2014年降水量在逐年增加,年均气温逐年升高,年蒸发量有减少趋势,说明气候因素是全省沙化和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、程度减轻的重要因素。
此外,河西走廊五个市的常住人口在监测期(2009年~2013年)呈减少趋势,2009年常住人口为491.18万人,到2013年减少为483.31万人。人口数量的减少,使水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利用、过度采挖和樵采等引起荒漠化和沙化程度加剧的因素都在减轻。部分地方未设荒漠化治理专门机构目前,我省荒漠化和沙化面积大、危害重,治理和管护任务艰巨。
很多县(市)基层荒漠化和沙化防治技术推广体系薄弱,基层技术力量不足,难以保证防沙治沙质量和效果,造成治沙工作仍处于低水平徘徊的境地。据统计,全省38个荒漠化和沙化县(市、区),河西走廊地区大部分有完整和专门的治理机构,在白银、临夏、兰州、定西、庆阳和甘南等市(州),部分地方没有专门的治理机构,技术力量匮乏。为确保治理工作有序开展,我省将以自然修复为主,严守沙区生态红线,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和国家沙漠公园建设;积极探索奖励补助政策,增强发展活力;靠实治理责任,强化荒漠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。同时,加强配套法律法规建设,建立健全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、沙化土地封禁保护、沙区植被保护红线、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法律制度。
(记者徐静雯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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